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新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分为废塑料、甘蔗糖蜜、废钢铁、废五金电器等13个部分,新规程与现行规程相比增加了废汽车压件检验检疫规程,将原有的两个废塑料检验检疫规程合二为一,同时在新规程中增加了对单证和标志的要求,以及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的内容,对开箱和掏箱的比例也进行了调整。
新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将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新规程,比较新旧规程的联系和区别,以确保新规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在今后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规程中,要强化疫情意识,注重卫生疫情和动植物疫情的检出率,将不符合要求的进口废物原料坚决拒之于国门之外。
转载自: 张家港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