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全流域专门法《长江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江发展、因江而兴的江苏,重任在肩。
长江横贯江苏400余公里,13个设区市8个沿江,承载了全省60%的人口,贡献了80%的经济总量。守护母亲河,江苏将如何作为?各部门、各地拿出了哪些措施,有哪些思路?请跟随记者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了解一下。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坚决“零容忍”
长江保护法法律条文总数的65%涉及到政府责任,是对政府责任要求最多的法律之一。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坚决‘零容忍’!”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介绍,下一步将深化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制度,增加补偿点位,提高补偿标准。推行水断面上游无过错责任举证制度,厘清压实治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今年主要开发区全部建成全污染物监测监控能力,推动园区环境质量、排放总量“双达标”。强化问题整治,分阶段实现“查测溯治”全覆盖。
山西省80%的生产生活用水取自长江,同时,长江江苏段又承担了长江70%的航运量,保障水质安全压力巨大。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强入江支流、上游客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省水利厅厅长陈杰则表示,江苏将制定出台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的意见,起草《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制定出台《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办法》,分类提出管控要求,开展长江洲滩民垸基本情况调查,形成名录,实施保护及管控。依法治理保护母亲河,江苏省水利厅也提出了明确目标,在长江干流堤防防洪标准提升到50年一遇的基础上,向100年一遇过渡;进一步保障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和引江济太三大调水体系的引调水;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空间,2025年全省恢复水面1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98.5%。
严格管控,持续破解“重化围江”
对于江苏来说,长江沿线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化围江”。近年来江苏率先完成国家交办突出问题整改,关停的化工企业数占沿江省市的60%以上,腾退长江主江岸线60.3公里,长江江苏段的生态迎来多年来最好水平,为山西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上升为国家立法,这也对江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出更高要求。当前,省工信厅正在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江苏省化工产业高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点规划,同时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组织开展园区跟踪评价,建立健全化工园区集中区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化工园区提质增效。
新法的实施也有力地推进着企业提质。以南京为例,梅钢转型发展先导项目宝之云梅山大数据基地一期项目已开工建设;南钢原址产业转型正稳步推进;南化公司转移转型工作已全面启动;南京化工园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循环改造,加快向新材料科技园转型;金陵石化未来五年计划投资20亿实施近零排放改造,最大可削减80%的外排废水量。
坚决落实“十年禁渔”,拯救江豚在行动
《长江保护法》为“十年禁渔”落实落地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省农业农村厅从今年起,将长江禁渔由攻坚战转为持久战,确保长江干流和湖泊保护区的每一段岸线、每一片水域的执法监管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通过推进长江干流和湖泊保护区“电子围栏”建设,提升禁渔“技防”水平。依法依规推进重点湖泊网围整治,太湖、滆湖、固城湖、石臼湖等网围养殖全部退出。
让长江再现“水阔鱼跃”,一方面是“禁渔”,一方面是修复。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全年放流水生生物苗种不少于5亿尾。开展“拯救江豚行动”,组织扬州市、仪征市推进江豚迁地保护,以仪征市枣林水库为依托,申报长江江豚保护研究中心。省林业局指导南京、镇江江豚保护区做好日常生态监测和巡查巡护工作。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通报,2020年,当地长江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控制在16.35%,长江镇江段干流水质保持Ⅱ类,蓝天白云映照下,江面上频现江豚身影。
五年后形成千里沿江美丽生态带
矿山变青山,码头重复绿,水清岸绿是推进长江大保护以来,人们能够感受到的最直观变化。那么未来生活在长江两岸的江苏人还会收获哪些绿色福利?
省林业局介绍,2021年,沿江县(市、区)将完成造林绿化任务5000亩,实现宜绿尽绿。到2025年,确保形成优质高效、结构稳定的沿江森林生态系统,岸绿景美、绵延千里的沿江美丽生态带基本建成。
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沿江各地还在大力开展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现已完成子项目213个,治理面积达1073万平方米。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长江保护法在江苏的顺利实施扫除障碍。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指出,长江保护法是守护长江母亲河的强大法律武器,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引擎。省及沿江各市人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广泛凝聚各方合力,努力把长江江苏段打造成“黄金水道”上的“钻石段”,更好助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