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美国修订袜子标签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1-16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845   版权与免责声明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修订规例,以配合2004年《综合贸易及技术修正法》有关披露袜子原产地的特别规定。由2006年3月3日起,归入美国协调关税制度税目6111.20.60(婴儿棉质针织袜子)、6111.30.50(婴儿合成纤维针织袜子)、6111.90.50(婴儿人造纤维针织袜子)、6115.92.90(棉质针织袜子,不含花边或网眼)、6115.93.90(合成纤维针织袜子,不含花边或网眼)以及6115.99.18(人造纤维针织袜子,不含花边或网眼)的袜子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原产地标签必须置于包装正面;

  ★ 假若产品的尺码资料也置于包装正面,则原产地标签必须置于产品尺码资料旁边;

  ★ 假若包装上没有尺码资料或尺码资料置于包装背面,原产地标签仍须置于包装正面;

  ★ 原产地标签必须以清楚、显眼及消费者容易看到的方式展示,而且持久不变;及

  ★ 假若袜子并非完全放于包装之内,而是以标签或标牌扎起,原产地标签必须置于标签或标牌正面。

  与其他类别产品一同装于包装内的袜子(例如婴儿成套衣服包括袜子及其他服装产品),将获豁免这些规定,但该等包括多类产品的包装必须遵守《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的其他有关条款。出口商须留意,由2006年3月3日起,海关边境保护局有权拒绝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品入境。

 

 


信息来源:pack.cn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