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不知从何时开始,“过敏”一词频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其中大部分过敏反应是由食物引发。面对如此“矫情”的状况,越来越多的市民在检测自身“过敏源”同时,对入口之物愈加重视。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包装食品并未标注“过敏源”。
【事件】
食用豆制品竟引发过敏反应
日前,市民梁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正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后在校园附近购买并食用一袋塑封豆制品,不到两个小时嘴角和手臂陆续出现红疹,奇痒难忍。梁女士见状急忙将孩子送到医院就诊。检查一番后,医生告知,孩子或是对食物产生过敏反应,引发荨麻疹。
第二天,梁女士带着孩子前往沈阳某知名医院查询“过敏源”,检测结果让梁女士惊讶不已,“孩子对豆制品、芒果类制品都能产生过敏反应。”在她看来,它们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食物,没想到孩子竟会引发过敏反应。沈阳医生提醒,孩子的饮食需多加注意,购买包装食品尽量查看制作成分和“过敏源”信息。听到这种说法,梁女士有些不知所措,“很少见到包装食品标注过敏源。”
【走访】
多数食品包装不见“过敏源”
昨日,记者在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货架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包装食品,包括蛋糕、饼干、薯片、糖块、果冻……
记者一连查看十多种不同种类的包装食品,包括薯愿、士力架、乐事薯片、九制陈皮、恰恰香瓜子、旺仔QQ糖、喜之郎果冻、好吃点饼干、猴头菇饼干等,发现它们的外包装均未标注“过敏源”信息。
记者询问一位销售人员,为什么大部分包装食品不标注过敏源?对方表示,厂家生产时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注相关信息,而过敏源并未在严格规定之列,所以厂家会自主选择是否标注。
走访中记者注意到,大部分选购包装食品的市民对“过敏源”信息似乎并不关注。记者咨询一位正在选购雪米饼的市民,据她介绍,平时购买食品会关注包装上注明的信息,包括产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过敏源信息并没有较大感觉,“我觉得吃零食不至于过敏,比如雪米饼的主要成分是大米,这东西应该不会导致过敏吧。”
【调查】
过敏源标识管理处起步阶段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食物过敏是指摄入某种食品或食品成分后,机体对之产生的异常免疫反应。食物过敏轻者可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哮喘发作、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甚至死亡。
早在2012年,国家卫生部就曾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正式规定将食品中过敏源标识问题纳入标签管理的范畴。中国食品中“过敏源”标识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法规标准仍需不断建立和完善。
目前有160多种食物过敏源,而《通则》虽然规定应标注的食品致敏原种类,但尚为推荐性标识,且对标识方式并未给出具体指导。因此,中国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以强制规范食品中致敏原及标注方式。
【链接】
国外对食品标签信息要求严格
美国是食品标签法规要求最为严谨和完善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制度在世界上也处于领先地位。其在2006年1月正式实施的《食品过敏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中除了要求常见的食物过敏源必须标注外,还规定如果辣椒、香料和色素中含有任何1种过敏源也要标明。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源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日本非常注重食品卫生与安全,对食品过敏源进行研究起步比较早。2001年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明确提出在容器和包装上必须注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日本对过敏源的标注分为强制性标注和指导性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