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中国入世最大贸易壁垒:欧盟REACH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06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879   版权与免责声明

     REACH来了

    欧盟REACH法规,被专家称为中国入世以来最大的贸易壁垒——

     它已经来了!历经长达6年讨论,全称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的欧盟REACH法规已经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案旨于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方可进入欧盟市场流通,该法案将取代原欧盟现行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

    请注意: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物质检测和注册的费用都将由企业承担,这意味着什么?专家保守估计我国企业将为此付出5亿-10亿美元/年。

    如果认为欧盟REACH法案仅涵盖化工产品那是“太小看它了”,众所周知,几乎所有的商品都使用化工产品,故而,它几乎对商品无所不涵盖。专家更预言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将对中欧贸易格局乃至其上下游产业格局产生“重大洗牌”的深远影响。

    中欧双边贸易总额06年达2700多亿美元,其中中欧化学品双边贸易额每年超过230亿美元。专家认为,REACH涉及欧盟市场约3万种化工产品,影响中欧90%以上贸易额。REACH将导致中欧化工进出口总额降10%,中国化工总产值降0.4%,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忧虑重重

    我国的企业的应对观念、国家标准的滞后都是令人担心的。

    1

    商务部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问卷调查中,几乎没有“了解法规”、“积极应对”的群体,充斥其间的是以下三种类型企业:(1)比较了解和重视却不知如何办;(2)了解一点但不知其正反影响,也不知如何应对;(3)对法规茫然,来了再接招。

    2

    尽管细分到每瓶啤酒其成本不足0.1分钱,但使用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增塑剂,每吨PVC树脂料需要增加3000元左右的成本,这是导致一些知名瓶盖企业,清楚地知道用户对其产品的气味意见大,但就是不用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增塑剂的原因,当然这们它们还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我们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9685-2003。

    可是,国家标准GB9685-2003到底有多少漏洞,人们知道吗?

    日本规定DBP、BBP、DOP等9种邻苯二甲酸酯和DOA(己二酸二辛酯)不能用于瓶盖密封垫,同属于中国一部分的香港早在早在10年前就不用邻苯二甲酸酯类作为瓶盖里的增塑剂了,可是,我国国家标准GB9685-2003依然允许使用的DOP(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OP、DBP已经出现在了REACH法规的第6卷中的255页上的“要点30——再生产中的有毒物质”里。

    中国国内PVC制品所用增塑剂中,邻苯类增塑剂仍占到80%以上! 而欧盟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已由1999年的57%降至2004年的35%,进而降至2005年的30%以下。

    有分析认为,我国的国标GB9685—2003落后,导致了瓶盖密封圈问题的严重,以玻璃瓶为主,瓶盖密封圈用材以PVC为主是我国多数瓶装饮料和食品的特点。而事实上,瓶盖PVC密封圈在树脂总量、增塑剂比例、处理状况、危险人群等方面危害人体健康,大大超过PVC保鲜膜。

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height="193" src="http://www.pack.cn/skin/20004/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http://www.bisenet.com/Article/UploadFiles/200706/20070606122950844.gif" width="400"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 alt="" />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