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审查是指生产许可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产品质量检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企业申请后,按照规定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审查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组织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的目的主要是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等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企业实地核查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实地核查计划制定: 在审查之前,审查组首先根据被审企业规模、产品情况制定好实地核查计划书,递交审查机构,经审查机构批准后,在实地核查前5日向企业发出通知,通知企业准备接受实地核查。 (2)组织审查组: ①审查组一般确定由2-4名具有审查员资质的人员组成。同时参加企业实地核查的可能还有技术专家和观察员。成员各自分工如下: ②审查员:是审查组的正式人员,对审查结论负责。 ③技术专家:参加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时,可以为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提供技术咨询,不作为审查组成员,不参与审查结论的决策。 观察员:为保证实地核查工作的顺利、公正进行,实行观察员制度。观察员为核查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一般由从事食品生许可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数为1名。 (3)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步骤: ①审查组预备会议 由审查组组长向审查组成员介绍企业及产品单元情况,安排审查进度,确定审查分工、工作要点,申明工作纪律及工作守则。宣布审查开始。 ②首次会议 会议由审查组全体成员、受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会议主要向企业出示审查通知,介绍审查具体工作、原则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 ③现场审查 由企业相关人员陪同对企业生产场所、设施等进项参观。参观后,审查员依据实地核查办法和产品实施细则的核查内容,对企业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和管理等方面逐一进行检查和评价。 ④审查组内部会议 对实地核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构不成不合格项的,须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⑤审查情况沟通会议 审查组在末次会议前就核查的不合格项、核查报告和核查结论等重大事项与企业管理层交换意见,对审查组提出的不合格项和整改措施需得到企业领导的确认和认可,为末次会议做准备。 ⑥末次会议 会上审查组向企业通报核查情况,宣读生产条件核查报告,对企业存在的不合格项及有关问题要求企业整改,并完成企业应核实、签字、盖章的手续。告知企业填写《企业对审查工作的反馈意见表》。 ⑦产品抽样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产品审查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对需要送样检验的,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七日内将该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核查工作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