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阿根廷政府公布了新的农用植物检疫产品的标签规定。其中规定,用于商业销售或分销的产品必须带有一个标签和一张标明相关信息的信息清单;不用于商业销售或分销的产品则必须带有一个标签来标明产品中活性成分的常用名、原产国、商用商标(如果适用的话)、浓度、有毒物质的标志以及在中毒情况下给医生的警示。
这些规定预计于2007年11月28日生效。
(顾明 朱虹 苏志明)
转载自:中国国门时报
2006年11月28日,阿根廷政府公布了新的农用植物检疫产品的标签规定。其中规定,用于商业销售或分销的产品必须带有一个标签和一张标明相关信息的信息清单;不用于商业销售或分销的产品则必须带有一个标签来标明产品中活性成分的常用名、原产国、商用商标(如果适用的话)、浓度、有毒物质的标志以及在中毒情况下给医生的警示。
这些规定预计于2007年11月28日生效。
(顾明 朱虹 苏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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