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的方式叫停奢华包装,其初衷是要“建立节约型社会”,因为提议立法者称北京市垃圾有60%来自各种各样的包装物。所以,靠法律制度的方式来约束遏制“过分”包装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与近年来呼声高涨的要叫停“豪华”包装亦不谋而合。然而,笔者以为,现实中的豪华包装又并非一无是处的,怎样确定豪华包装是否“过分”?要“兼听”才会“明”。
要确定“过分”包装标准和条件,不该只让一些专家和公众参与,还要有包装商表达意见的空间。比如,让包装商参与到该法案的制订中,能了解到包装商的合理诉求,不仅彰显了司法程序立法的法治精神,体现了对包装商的尊重,还能够增强“包装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对于商家来说,包装也是商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包装设计的出笼到投入具体的操作,往往都是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运作的,消费者有此方面的需求他们才会考虑的。正如前不久闹的沸沸扬扬的“空心书”一样,你能说这不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吗?还不是市场有这个方面的需要,商家才会考虑搞这些花花绿绿的包装的。
事实上,在立法制订“包装法”的过程中,很容易就出现忽视商家的合理诉求的因素。尽管他们生产出了豪华包装,在经营上算是处于强势地位,在表达意愿和观点上却处于一种与前者不符的弱势地位,而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是不该让此种不公平现象上演的。
当然,笔者并非说浪费资源的“过分”包装不该叫停,而是说怎样将不明晰的“过分”概念量化到具体。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建立节约社会的诉求,更要自觉培养一个节约的心态,自觉抵制浪费资源的“过分”豪华包装。同时,要让商家参与到“包装法”,明白他们的合理诉求,不能简单要求商家在包装上怎么样,以平等的理念才能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