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纸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朴芳就中国造纸工业的投资政策发表了如下讲话。
一.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合作的造纸领域为:
·大型纸浆厂并建设相应原料基地
·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和生产
·新型纸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的制造
·造纸工业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工程
·造纸工业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纸和纸板项目
二. 减免税
①.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的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
②.对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③.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件,备件免征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免税不适用于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的商品和设备。
三. 已设立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符合《中西部利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上述免税不适用于海关已有规定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和设备。
四. 从2000年1月1日起,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可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注:《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没有关于纸、包装、印刷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