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最近就国内水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资格认可等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说,根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部1996年第10号令的规定,申报和托运危险货物应持有交通部认可的包装检验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证明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通知对包装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做出如下有关规定:
一、包装检验机构应向交通部递交下列文件:A.承担国内水路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工作的申请报告(除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复印件,检验单位检验设备清单,有关部门授权检验产品目录);B.中国包协运输包装委出具推荐书。
二、交通部组织专家或授权的机构对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包装检验单位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组的审核报告进行资格认可。
三、认可的范围是用于国内运输盛装的爆炸品、易燃液体、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湿易燃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的包装,其最大容积450升,最大净重400公斤的单一包装、组合包装和复合包装及容量小于3立方米的柔性中型散装容器。
四、试验方法和基本条件:
1.跌落试验:
(1)进行跌落试验的冲击面和提升、释放装置和试验方法对应,符合国家标准GB4857.5的要求。
(2)包装件跌落试验设备有提升包装件的能力,提升高度与检验包装类的范围相对应。 a.对于固体和液体相对密度不超过1.2时,提升高1.8米可以进行Ⅰ、Ⅱ、Ⅲ包装类的检验; 提高高度1.2米进行Ⅱ、Ⅲ包装类的检验; 提高高度0.8米进行Ⅲ包装类的检验。 b.如液体密度大于1.2时,提升容器高度按抉装物质的相对密度(d)乖以相应的系数计算,以确定检验包装类的范围。
(3)包装件跌落试验设备提升包装件质量超过400公斤可进行容积不超过450升、净重小于400公斤的跌落试验;提升包装质量超过1000公斤可进行1000公斤柔性中型散装容器的跌落试验。
(4)塑料包装(包括钙塑包装)的跌落试验需有低温恒温设备,该设备能使包装件降温至摄氏零下18度以下,并与跌落试验设备的距离不能太远,能保证低温预处理后的包件5分钟内做完跌落试验。
2.堆码试验: (1)有对试样顶部均匀施加负荷的设备; (2)塑料包装(包括钙塑包装)的堆码试验需有恒温设备,该设备能使包装件恒温摄氏40度,并有一定的空间进行堆码试验。 3.密封试验:应有水槽和充气及显示压力的设备,或使用其它等效方法的设备。
4.液压试验:具有加压和表示压力的设备。
5.制桶试验:相应的场地和测量桶上部横截面直径扩张的设备。
6.渗漏试验:能恒温温摄氏55度的热水槽设备。
7.顶部提升试验:有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提升能力的设备;具有使柔性中型散装容器充灌或加最大允许重量6倍负荷的设备。
8.撕裂试验:有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提升能力的设备及施加负荷、切割、测量工具。
9.倒塌试验:有效置柔性中型散装容器的设中和将其推倒使其顶部撞击在冲击面的设备,冲击面符合国家标准GB4857.5的规定。
10.正位试验:具有提升柔性中型散装容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