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划发展局近日公布了《深圳市2002年产业导向目录》,确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光机电一体化、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7类共244个项目为“鼓励发展类”,而化工、造纸、农药等10个系列的项目被列入“禁止发展类”。
据悉,凡列入目录鼓励发展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将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料积极投入,其中高新技术项目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精神,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凡属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准违规新建项目,由于历史因素仍在生产、使用的也必须按规定时间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