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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启动“饮料罐押金制”加强环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99-10-29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678   版权与免责声明
  从2003年1月1日起,嗜好啤酒的德国民众在购买啤酒及其它一些饮料时将接受一次“环保教育”:无论是易拉罐、玻璃瓶还是塑料瓶,都必须交纳押金。德政府部门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民众的环保意识,杜绝随处可见的饮料罐污染。
  据悉,“饮料罐押金制”于2002年12月获得德国政府内阁通过,并于今年开始实行。其具体内容为:消费者在购买啤酒、矿泉水以及可乐等碳酸饮料时,必须交纳押金。容积在1.5升以下的为每罐25欧分(约合2.1元人民币);容积在1.5升以上的,则每罐交纳50欧分的押金。消费者将饮料罐退回给任何一家饮料销售商便可取回押金。德国相关政府部门将对新规定的实施进行严格监督,对于不征收押金的销售商处于罚金。
  德国政府表示,此举是为了节约生产各种饮料罐的原材料,以利环保,并减轻各种饮料罐造成的垃圾污染。德国环境部长特里廷指出,法律手段是解决这一大社会难题的有效方法,期待此举能获得生产厂家、销售商及消费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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