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了-项对茶叶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茶叶标签标注不规范现象严重,被抽查的40种茶叶标签标注不规范的有12种, 占抽查商品总数的 30%,无合格证明的有28种,占总数的70%。
据悉,本次抽查由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选择了合肥、武汉、杭州、福州等4个城市,共抽查了1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 40种茶叶商品,包括绿茶、茉莉花茶、乌龙茶、红茶等。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标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指标。依照国家标准,商品标签项目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标注不符合要求的,判定商品标签的内容不完全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一是厂址未标注或标注不规范。有的茶叶商品包装上将厂名作为厂址进行标注,有的厂址标注不准确或标注不详。二是产品标准标注错误或不规范。被抽查的40种茶叶虽都标注了标准代号,但标注不规范的有12种商品,占总数的30%。有的是红茶、普洱茶,却标注了绿茶标准;有的明明是名优绿茶却标注了只适用于普通绿茶的标准。有的商品标注的标准不全面,只涉及感官品质指标,没有理化、卫生方面的指标。三是少数茶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近期,甚至是抽样前两天的日期,可包装内的茶叶却是陈茶。此外,抽查中还发现无合格证明的茶叶很普遍,在被抽查的40种茶叶中,无合格证明的有28种,占被抽查总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