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烟台市北关大街巡查的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们发现,位于北关大街工商银行附近一处拉面馆显得有些“花枝招展”,除了饭店大门正上方一处醒目的门头招牌以外,大门玻璃上贴满了菜系照片,大门右侧向外伸出一块“小耳朵”灯箱广告,右面墙体上又贴了整整一大面喷绘广告,与旁边的防疫宣传公益广告“同框”亮相,显得不伦不类。
执法队员见状,急忙找到饭店负责人,向其讲明市容管理有关规定,并找来梯子、钳子等工具,和饭店的员工一起将喷绘广告揭下,剪掉“小耳朵”灯箱广告,同时又协助清理掉了墙体上其它人张贴的小广告。经过一番“梳妆”清理,这家拉面馆的整体外观简洁大方、焕然一新。据负责现场清理工作的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宁海中队一位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沿街店铺的广告牌设置有明确要求,任何广告的设置必须经过审批,且不得影响市容环境的整体美观,沿街店铺“过度包装”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而且又降低了店铺本身的品位。近期,结合创城工作的有关要求,他们将进一步对城区广告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提升城区整体美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