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巴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支撑,强力推进追赶跨越,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巴中工业发展的决定》。
《决定》共分编制发展规划、加快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做强、充实专项资金、保障发展用地、加强融资服务、鼓励退城入园、优化发展环境八个部分。
在编制发展规划上,围绕绿色农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电子,着眼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全市工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在加快园区建设上,市级依托经济开发区建设,各县(区)按照“一县(区)一园区,一园一主业”的要求,规划建设一个上规模、有特色、主导产业突出的园区,园区规划应做到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产业规划等“三规”齐全。各园区设立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全权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行政社会事务管理。按照“入园企业办事不出园”的要求,完善管委会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在支持企业做强上,市、县(区)要选择一些基础较好、融资能力较强、管理团队水平较高的企业,指导做好发展规划,统筹采取整合配置优质资源、兼并重组相关企业、参与园区建设、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和安排项目资金等措施,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和超5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争创品牌,鼓励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在充实专项资金上,设立市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工业园区规划、园区投融资公司增加资本金和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设立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新设立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县(区)相应设立的两项专项资金以后要按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在保障发展用地上,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新增工业用地计划实行市级统筹。科学调整、修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流转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过调剂、盘活、置换、入股、出让、租赁等形式,保障工业发展用地。
在加强融资服务上,对当年工业新增贷款达到全部新增贷款总量35%以上的金融机构,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型投融资主体,对在巴中注册的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年融资担保额达到注册资本金3.5倍以上、对工业企业融资担保额占6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注册资本金的0.5%给予补助;对在巴中注册的创业投资公司,由受益财政按其对鼓励类工业项目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鼓励退城入园上,在企业自愿申请、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现有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搬迁入园的企业优先安排工业用地,并享受园区工业用地最低价。企业原用地待企业搬迁完成后,由政府收回、收购,纳入土地储备库;对已搬迁的企业,由受益财政按该企业所取得的工业用地最低价给予一次性补助。搬迁企业扩大投资部分享受巴中市投资优惠政策;搬迁企业扩能升级建设资金中银行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期限2年。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严禁“三乱”行为,严厉打击损害工业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继续实行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检查报告核准制度。强化工业目标考核,市政府每年下达工业经济专项责任目标,制定年度工业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务目标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