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最新税收政策马上全面执行!一张严密的失信惩戒网正在覆盖全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8   来源:包装地带   浏览次数:15036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一张越来越严密的失信惩戒网正在覆盖全国……在这张网里,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规章制度。

01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强化组织实施。

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现就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2

个税申报将纳入征信!

失信惩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个人信用在现代生活中已经越来越重要,一朝失信,处处受限,我们看看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随着《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 税务实名制、继续教育、会计黑名单之类的各种对会计的严控措施随着而来。会计人应该如何做才能远离职业风险呢?

03

远离职业风险

会计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1、拒绝去假账、偷税逃税企业;尽量去正规企业

自金税三期上线以来,企业做假账,偷税逃税无处遁形,一旦被大数据系统筛查出来,税务局会查近三年地所有税种,绝不姑息!

对于会计人来说,喂了那点微博的工资堵上职业前途实在是划不来。

2、个人的证件不要随意外借

随着税收实名制实施之后,会计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企业合法经营还好,一旦有违法行为上了“黑名单”,想撤下来就相当困难。

3、会计证书不要随便挂靠,以免因小失大

有的会计人会证书挂靠额外增加一点收入。但挂靠证书是有风险的,而且挂靠本来就是不合法,不受国家保护的。

想象一下,如果你的注会证书挂靠了,事务所用你的名字做审计工作,签的是你的名字,可你知道他们做的事合法吗?如果是违法的事,你能逃脱得了关系吗?

4、做会计兼职一定要明白里面的风险

很多会计都有从事兼职的经历,兼职会计一般会利用休息时间帮企业做账,多数兼职会计一天或者几天便做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一年的帐,导致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申报纳税时只能采取预缴或估算当期销售额和盈利情况,致使应缴税款难以及时足额申报入库。

兼职会计通常仅依据企业老板提供的凭证做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按老板意图做假账,帮企业逃税。而一旦出了事情,税局查下来,兼职会计也可能受到牵连。

5、会计离职后,要及时办理财务人员信息变更

目前,税务系统里法人、财务、股东的信息正在逐步和公安、工商、银行、劳动等部门联网,如果被列入黑名单,社保、医保、出入境、贷款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

财务人要注意,在与前公司进行离职交接时,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如果是,务必去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否则会影响到下一家的纳税信用等级!提醒各位会计人,一定要重视个人信用!

04

大时代下

以下这些行为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除了企业、会计失信黑名单外,你知道还有哪些行为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吗?失信人员除了会被限制乘车,还会有哪些限制?一起来看看↓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