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2016年8月23日,据日本媒体称,日本将引进食品包装材料的肯定列表制度。而之前厚生劳动省对超市或便利店等销售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只管制了其中的有毒物质。
据厚生劳动省称,日本《食品卫生法》中所规定的《器具或容器包装相关规格基准》只限制了有毒物质含量或溶出量,所以原则上所有的物质都可以作为容器包装的原材料使用。日本行业自主基准中虽然规定了可使用原料目录,但该自主基准对没加入行业团体的企业和进口食品没有效力。厚生劳动省还称,虽然目前还没有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所造成的严重健康危害报告,但进口食品数量每年都增加,家庭中利用微波炉加热食品种类也不断增多,因此如何管理不受行业自主基准管制的企业已成为重大的课题。而且制定食品相关包装材料肯定列表是目前世界的潮流,美国、欧洲、中国都制定了相关肯定列表。厚生劳动省称,今年内将重新评估确立食品容器包装肯定列表的方向。
据悉,食品包装材料用物质分为单体(或原料)和添加剂。主要发达国家普遍以肯定列表方式列出食品包装材料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但管理方式有一些不同。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联邦法规第21章(内容为食品和药品管制规则)中列出了各类食品包装材料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未将单体和添加剂分开列出。而欧盟则将物质按照单体和添加剂分别列出,便于使用者明确区分物质的用途。此外,除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物质之外,美国和欧盟均规定了一些豁免原则,一些安全性没有问题或者可以通过其他物质予以验证的物质可以不需要进行许可列在法规名单中而直接允许使用,如美国法规阈值(TOR)原则,欧盟功能阻隔层内物质迁移量低于0.01mg/kg的物质豁免原则、酸酚醇原则等。美国和欧盟还以不同方式规定了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
为了排除食品包装材料的化学残留物对消费者的健康的威胁,欧美各国都颁布了一系列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安全性的相关法令。但是,各国法规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会给包装公司的生产贸易带来很大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频繁收到欧盟对我国出口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卫生预警通报,由于我国出口的某些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指标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拒绝进口,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方面要求相关食品企业应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质量控制,熟悉进口国对包装材料本身的卫生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应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领域的科研与制标工作,以应对发达国家在该领域对我国设置的贸易技术壁垒,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与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