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外企业起诉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直线上升,知识产权官司不断,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障碍。中国与世界联系紧密度上升,标志着我国已提前进入知识产权诉讼高发期。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8.54 0.35% 股吧]技企业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围追堵截”。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不仅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并且敲响了未来中国经济安全的警钟。
据报道,过去的2010年,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浙江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6件,同比2009年上升13.43%。而在审结案件中,境外权利人胜诉率达96.85%。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巨头们设下的种种“知识产权陷阱”让中国企业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谁拥有高科技谁就拥有21世纪”。国内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成为一支“国家队”,他们之中有些企业已经有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还有一些企业正在跃跃欲试。比如,中国高铁是在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日本川崎重工和加拿大庞巴迪四大公司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系统集成的。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高铁的优势就在于“集成技术”,我们有铁轨、动车组技术以及宝贵的运营技术。中国的地理环境复杂,无论是隧道错车,还是应对不同的温差气候,中国在高铁运营上都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这些运营经验是极为可贵的无形资产。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正快速融入世界,中国的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威胁到跨国巨头的利益,面临各种打压是必然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知识产权诉讼成为常见的手段。知识产权诉讼更像一场商业战。
由于知识产权是以知识为基础的,能够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制造往往是与科学技术的水平直接相关的,所以,总体而言,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受益方面,当前是发达国家占有先机,而发展中国家相对被动。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和高新技术领域外向型程度高,企业涉外知识产权、PCT专利、国外专利的申请量较大时,涉及到发明专利、软件、版权、技术标准的案件频发,所以国内一些高科技产业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将成为我国企业迎战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主战场”。
不言而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有利于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我们应该采取的正确的态度是:既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又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相对于一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更多打入国际市场,与发达国家企业成为对手的机会。正因为这样,也就难免与掌握知识产权经验比较的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摩擦”。而如果我们的企业在打入国际市场之前对自己拟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缺少该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法律背景情况的“调查”,就容易导致被那些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找麻烦”。因此,国内企业为了避免被动应诉,就应当对产品拟进入的国家和地区先进行该产品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调查,争取合理地规避他人的权利范围。就是说,要在进入国际市场之前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应该看到,知识产权诉讼已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有时也成为了市场竞争及国外企业打压中国企业的工具。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并与国家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内企业要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赢得主动,根本的出路在于:努力提高发明创造的能力和水平,争取逐步在较多的领域中,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方面,应当把知识产权问题和WTO的规则联系起来,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就应该了解、熟悉并学会运用WTO保护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
另一方面,国内企业还必须学会“扬长避短”。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不同,特别是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的不同,企业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也就不同。因此,在自己有优势的技术领域尽可能争取获得比较多的知识产权;在自己目前相对落后的技术领域注意规避他人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面对不可避免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时,国家也应有一套相应的应急机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国内拥有完全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国家应当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和鼓励高科技风险投资,同时完善金融领域的有关法规政策,在资金层面上确保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