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金椰丰、天芝健、椰娘家、椰风谷、快乐福、椰旺……”当工商执法人员将多种椰汁包装盒摆在面前时,记者发现这些品牌的椰汁外观装潢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很相近,都与“椰树”牌椰汁的外观装潢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实质性差异。“这些仿冒‘椰树’产品包装的椰汁一直困扰着我们,工商部门这一系列严打重拳,有效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利益。”椰树集团法律部部长吴梅说。
近期,全省工商部门共查获了7宗侵犯椰树牌椰汁商标专用权案件,总案值达763万余元,7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认为,这7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构成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这7家企业均已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