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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人民法院工作主线 规划突破司法困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2   来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1532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高法明确人民法院工作主线 规划突破司法困局

  核心阅读

  我国司法改革一面面临着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的困境,一面又承受着民众要求依法办案、提高审判效率的急切期望。最高法新近出台的纲领性意见,将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为突破司法困局规划了路线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

  强调司法为民要在细节中体现

  “一个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司法为民更多还是要在细节中体现出来。”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意见》重点强调了窗口建设中的司法作风问题。

  过程要亲民,结果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意见》提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这样总结。

  让当事人打一场明明白白的官司,必须要有流程保障。为此,《意见》规定裁判文书要认真对待、全面回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具体说明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

  更接地气的一个表现,是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意见》提出: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和帮助。防止诉讼专业化、规范化脱离国情,超越实际。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两个路径:一是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二是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努力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孙军工说。

  健全错案问责机制,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

  司法公正也是司法改革的关键词之一。首要的难题,就是如何避免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是司法公信的大敌。”胡云腾说,《意见》要求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

  《意见》的理念正在逐步变为实举。胡云腾透露,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后,最高法已组织专人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值得期待的是,这份意见正在修改论证,近期即将发布。

  为了提高结案率而突击结案的“草率司法”,更威胁着司法公正的最终确立。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成为《意见》的要求,合理设定各种评估指标及其权重,避免片面、孤立地追求某些单项评价指标。

  在司法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推动中央实行区域差异化对待,优先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经费进行高比例乃至全额保障。

  利用微博等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法官逐级遴选机制

  “司法公信力不高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孙军工所坦陈的现实,也是《意见》的核心落点之一。

  “《意见》在司法公开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最核心的,一个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另一个是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胡云腾介绍。

  不少法院微博直播庭审的趋势在《意见》中也得以体现: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高度重视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据了解,除进一步做好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与理论界交流外,《意见》重点从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两个方面加强司法民主。

  “《意见》提出,2—3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切实保障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孙军工说。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彼此尊重、互相监督。逐步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完善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机制,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本报记者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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