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福建省环保厅在7月3日发布了2016年度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厅采用省级、市级、县级的三级评价信息共享的模式对纳入全省的2247家企业进行绿蓝黄红四级评价。每一个信用评级中的企业所享受到的政策将会不一致。
福建省环保厅对2247家企业,进行年度信用评定
2017年7月3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6年度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对全省纳入评级的企业2247家进行三级评价,其中省级参评企业383家,市级参评企业1285家,县级参评企业579家。
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85家,评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1566家,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34家,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157家;因停产、倒闭等原因未予评价的205家。
8家纸企获得绿牌,71家良好,17家不良好,16家被警示
环保诚信企业:8家纸企
环保良好企业:71家纸企,3家包装企业
环保合格企业:1家纸企、1家印刷、1家包装
环保警示企业:16家纸企
环保不良企业:17家纸企
未予评价企业:10家纸企
绿蓝黄红四个等级,每一等级政策大不一样
一、激励环保诚信企业。对环保诚信企业,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 2.企业及其负责人优先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 3.相应减少“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 4.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二、鼓励环保良好企业。对环保良好企业,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企业保持其良好环境行为,并鼓励其持续改进完善,推动其向环保诚信企业目标努力。
三、严管环保警示企业。对环保警示企业,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2.从严审核其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3.暂停授予其有关环境保护的荣誉称号; 4.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约束性措施。
四、惩戒环保不良企业。对环保不良企业,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列入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强监督检查; 2.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科技项目; 3.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出具否定性意见,并建议对环保不良企业不予授予先进企业或个人的荣誉称号; 4.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承诺书; 5.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惩戒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