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两名“90后”来到西安制作10元和20元面额的假币,然后以印刷品、画册、手机卡等名义利用快递寄往外地。一位热心的快递员对揽收的物品起了疑心,向警方举报线索。昨日,西安中院一审宣判了这起伪造假币案。
2016年5月18日17时许,西安市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在长乐路轻工市场门口承揽一男子快递业务。男子说要寄送5份快递,里面是手机卡。快递员在向他索要身份证实名登记时,男子谎称有事离开。快递员觉得蹊跷,手感触摸这5件快递并不像是手机卡。快递员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物侦支队报警。
同年7月15日,公安机关前往西安市灞桥区电厂西路一小区,在郝某江、郝某心二人租住的房间内,查获烫金机等制造假币专用设备工具,以及大量伪造的10元、20元面额人民币。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鉴定,现场查获、扣押的假币成品、半成品共计2881张,总面额56070元。
5月2日,这起案件在西安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郝某江、郝某心都是1993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二人系陕北某县老乡。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6月份,郝某江在上海市跟一名自称“张杰”的男子共同制造假币,又去浙江省嘉兴市研究制造假币技术,后将部分以AP开头的贰拾元假币带至西安。
从2016年5月开始,郝某江伙同老乡郝某心来到西安,先后在新城区东小寨村、灞桥区电厂西路租赁民房制造假币。郝某江称,2016年5月8日前后,他们二人开始正式印制假币,假币模板是他从“张杰”那里花2000元买的,烫金机等设备是他网购来的。郝某江负责购买原材料、提供技术、联络销售渠道,随后二人共同利用电子假币模板、烫金机、水印图案印章、印油等工具大量伪造10元、20元面额人民币。
假币制作完后,两人将制成的假币成品利用快递邮寄出售。郝某江坦言,他当时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一网名“浩楠”的人,他制造的假币全部由“浩楠”联系销售。“浩楠”谈好之后通知郝某甲发送收货人地址、姓名、电话等,并在发货前后用支付宝或QQ把钱转给他。他通过快递把假币发送给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主要有河南、黑龙江、广东、湖北、湖南、陕西等地区。根据销售量的不同,20元面额假币的每张售价在1~2.5元,10元面额假币每张售价为0.6~1.5元。每次寄送快递时,他们都谎称寄的是印刷品、画册、手机卡等物,且同时使用多家快递公司寄送,没想到寄送仅10天左右,就被快递员发现了其中的异常。
西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江、郝某心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律法规,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法院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分别判处郝某江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郝某心有期徒刑10年,均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涉案假币均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