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商务部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开始了期终复审调查。即日起,将调查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是否取消原反倾销措施。
昨天,商务部在其发布的2003年第28号公告中称,本次期终复审调查通常应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4年6月30日之前结束。据悉,1999年6月3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调查做出最终裁定,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1998年7月10日起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