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包装大事记 » 正文

伪造证据并找人做伪证 某纸箱厂被罚1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东莞时间网   浏览次数:8535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东莞市厚街镇一家纸箱厂因解雇两名员工被告上法庭。为减轻赔偿责任,该公司竟然伪造证据,并找了两名证人在法庭上公然说谎。8月2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家公司罚款10万元,并对两名证人各罚款5000元。

伪造证据,并找人做伪证

江西男子黄某和妻子原系位于厚街镇的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的员工。去年8月,黄某夫妻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不服此前的劳动仲裁结果,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次开庭时,该公司提交了一份黄某的劳动合同。黄某认为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是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公司自行在空白处添加的。

为此,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定,黄某的劳动合同上的手写条款内容形成时间较落款处黄某的签名形成时间迟约3个多月,由此推算出该手写条款内容的形成时间,恰好与黄某就案涉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庭向公司送达相关应诉材料的时间相吻合。

今年7月18日,法院对本案再次开庭。这次,公司申请了该公司的另外两名业务员作为证人出庭。 法官询问发现,两名证人的庭上陈述与先前提交的书面证据不吻合甚至相互矛盾。在法官的严厉盘问下,一名证人终于承认此前所出具的书面证人证言,是公司老板打印好之后要求其签名的。

纸箱厂被罚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夫妻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解除,判令公司依法应向黄先生支付工资差额2.8万元,向黄妻支付工资差额4000多元。

由于该公司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两名证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应公司的要求作伪证,均性质恶劣,已构成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法院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对两名证人分别罚款5000元。

主审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法官毛宇翔称,对于在法庭上伪造证据、编造谎言的诉讼参与人,法院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单位最高处罚可达100万元,个人处罚最高可达10万元,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金华“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 甘肃兰星包装产业园项目在新区开工建设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