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市场分析 » 正文

洛阳一纸箱厂因环境违法被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宁乡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274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从河南省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信息获悉: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龙腾纸箱厂印刷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套的废气排放管道高度不足15米,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被处以罚款。

龙腾纸箱厂被罚款2万元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9724日,全省涉气交叉专项检查组和伊滨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对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龙腾纸箱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套的废气排放管道高度不足15米。以上违法事实有《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和《洛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为证。

2019725日,伊滨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对你公司下达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决定书》(洛环伊滨责改〔20191206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环保部门处理。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之规定。已构成环境违法。

201981日伊滨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洛环罚告〔2019〕第12068号),告知该公司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和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社会影响较小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之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贰万元(20000)罚款。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印刷 纸厂 环境 污染 处罚 本站关键词: 印刷 纸厂 环境 污染 处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耗费10年,斥资2.8万亿!为奥运会押上家底的日本,还是难逃一劫 2020年后千万吨箱板瓦楞纸新产能或大批被取消、转移
2018年中国造纸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包装纸行业集中度较低 人员“就业难“遇企业“招工难“ 矛盾如何化解?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