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芜湖弘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对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道,南陵县消防救援大队也根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帮扶。
在前期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南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执法人员发现芜湖弘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未设置排烟设施;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此包装厂使用岩棉板将其吊顶并完全遮挡喷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此包装厂使用岩棉板将其吊顶并完全遮挡报警探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有关规定,芜湖市政府确定芜湖弘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在当天的督办检查中,南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协助下,对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帮扶指导。
(设置室内消火栓)
(增设的灭火器)
“我们在五月份就让企业关停,不让其在这个厂房生产,单位负责人表示要建立新厂恢复生产,我们在其新厂的审核验收上也加快速度,确保新厂可以尽快使用。”执法人员告诉随访记者。
单位负责人说到:“这里的设备已经停工了,等新厂审核验收后可以使用再过去,预计下个月就可以搬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