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曾某、张某是某公司保洁员,因经常要处理大量包装纸箱,两人遂在纸箱上打起了歪主意。两人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大肆盗窃工厂纸箱卖出。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某、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盗窃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前后,被告人曾某、张某在临湘市某陶瓷有限公司1号车间共同盗窃纸箱7次,销赃得款人民币592元,曾某分得人民币312元,张某分得人民币280元。被告人张某在某陶瓷有限公司1号车间单独盗窃纸箱1次,销赃得款人民币70元。
案发后,曾某于2018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张某随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曾某、张某盗得的纸箱部分被追回并返还给某陶瓷有限公司。并共同赔偿某陶瓷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多次秘密窃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曾某、张某两年内分别盗窃作案7次、8次,均属于多次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曾某有坦白情节,张某有自首情节,共同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积极赔偿损失,均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由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