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7月5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并于7月5日至8月3日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国家逐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而2018年7月发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曾表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有关固体废物的定义,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确: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