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造纸作为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制作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沤浆”,即通过浸泡草木纤维等韧性材料沤制纸浆。
近年来,南平市非法沤浆污染环境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且涉案的均为小作坊式沤浆厂,这些涉案沤浆厂未进行工商管理登记及办理环评手续,投资成本和技术门槛较低,为缩短出浆时间、降低成本、提高出浆率,他们用氢氧化钠(俗称烧碱)替代石灰水沤浆,且未对沤浆废水进行处理就直接排放,这些废水直排后,不仅影响水生态,还影响居民的生命健康。
发案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额利润诱惑大
传统的沤浆工艺使用石灰水,污染少,但耗时长、出浆率低,而用烧碱替代石灰沤浆后收益极高,以一个2m×3m×4m的池子为例,可沤50-60吨纸浆,十天可出一次浆,一吨浆纯利达300元。如此计算,一个小厂3个池子,一个月纯利高达十多万元。
2、违法成本较低
在2013年6月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何种情形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并未明确,一般污染环境行为多作行政处罚处理。这几年,虽然加大了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目前对污染环境犯罪判决的刑期亦不高,污染环境犯罪的惩处与所获得的高额利润相比微不足道,导致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此类案件呈现哪些特点呢?
一、改造犯罪工具,流窜作案
犯罪嫌疑人改变对策,通过建造固定沤浆池进行沤化制浆的传统工艺,采取将废旧或报废货车进行箱体密封和防腐蚀性改造,使货车成为“活动沤浆池”,一有“风吹草动”就驾车逃离,以逃避处罚。如延平区院办理的欧某污染环境案,2017年10-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购买两部货车,将货车改造后开始在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进行沤浆作业。欧某将购买用于沤浆的原材料放于改造好的货车车厢内,利用水泵循环喷水沤出竹浆,并直接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沤浆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二、犯罪地点隐秘,不易被察觉
选择地点偏僻,人流量少的隐蔽处设厂,并采用多个排水口分流排污,以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如光泽县院办理的张某、李某污染环境案,两人将非法沤浆厂设在光泽县鸾凤乡一处山坡上,周围人流量较少,山林遮挡效果较好,不易被发觉。为避免集中喷涌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碱液经3个点分流排放,潜潜细流直接渗入地表或通过厂区雨水管流入外环境;邵武市院办理的黄某污染环境案,黄某雇佣4名云南籍工人,租用邵武市城郊寺前原鳗场非法沤浆,在公安机关对黄某立案侦查后,其对雇佣工人非法沤浆一事供认不讳,最终黄某受到了法律严惩。
三、犯罪分子互通信息,逃避监管
延平区太平镇、樟湖镇位于南平、三明、宁德三市交界处,紧靠闽江和国道,交通便利,利于生产原料采购、成品的出卖,且一旦遇到执法检查,违法人员、设备会迅速转移到临近的不同地区的县、市,这里成为许多小作坊式非法沤浆厂的理想设厂地。
2018年,延平区院与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的17家非法沤浆窝点中,仅太平、樟湖二镇就有9家。这些小作坊式非法沤浆厂“抱团取暖”,共享信息、协同抗法。当执法人员查处第一家非法沤浆厂后,便有人员尾随执法人员车辆,给其他非法沤浆厂通风报信,导致其他非法沤浆厂人员提前撤离并转移犯罪证据。
针对非法沤浆造成污染环境的现象,南平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保护南平的绿水青山,201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非法沤浆导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件19人,监督立案7件,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95场,以检察利剑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南平辖区内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犯罪,强化司法震慑。加强与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合作,深入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遏制环境污染犯罪的增长势头。
二、健全机制实现执法全覆盖
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制定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职能,服务南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机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生态治安重点地区和领域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深入分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着力实现生态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
三、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两微五端”等媒介,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法制教育,通过走进企业、乡村、集镇、农户的“四走进”活动,增强公民环保意识,通过开展“生态巡回法庭现场开庭”活动,现场以案说法,引导公民与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作斗争,充分发挥市院开展的法律宣讲团活动的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