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市场似乎有点“乱”,因为有的时候真的很难分辨出品牌商品是“真”还是“假。
“美国&广州惠氏之战”就是这样的例子。
美国惠氏有限公司(简称美国惠氏)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国市场已深耕30余年,以“惠氏奶粉”被广大中国消费者所熟知。
然而,面对中国婴幼儿用品的后起之秀,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惠氏),仍旧花了16年的时间,苦苦鏖战,终究使得广州惠氏所拥有的1811793号“Wyeth”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无效,这究竟是怎样一个艰辛的历程:
2001年5月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物博购销部提出诉争商标注册申请;
美国惠氏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引证其核准注册在婴儿奶粉等商品上的多件“Wyeth”与“惠氏”等系列商标对诉争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其主张未能获得支持。
2002年7月诉争商标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洗发液、化妆品、口红、带香味的水等第3类商品上,注册人: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物博购销部;
美国惠氏提出商标争议申请:主张最终亦未能获得法院支持。
2007年6月,诉争商标被转让至卢某(诉争商标注册申请的联系人)手中,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卢某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脑白金”、“DETTOL”等30余件商标。
2011年5月,诉争商标转让至广州惠氏比比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时受让另5件“Wyeth”与“惠氏”商标;
美国惠氏提出撤销诉争商标申请:2011年7月美国惠氏主张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且系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2013年9月商评委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撤销。
广州惠氏不服商评委作出的上述争议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广州惠氏比比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2014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所作争议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美国惠氏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商评委和美国惠氏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诉争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变更为广州惠氏;
2015年4月,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广州惠氏不服商评委重新作出的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广州惠氏上诉。
广州惠氏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国惠氏“Wyeth”与“惠氏”商标使用在母婴用品等商品上已在中国香港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广泛影响力且卢某注册诉争商标具有主观恶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广州惠氏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据此,这场在婴幼儿用品市场中持续16年之久的跨国商标纷争,最终以诉争商标被无效宣告而画上句号。
面对“Wyeth”商标,美国惠氏鏖战16年终落幕,是什么让它坚持到了最后?
是法律的正义亦或是对品牌的执念?作为全球500强的美国惠氏,也不惧花16年时间,争夺惠氏商标,力保中国市场,可见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怎能轻易放弃,拱手让人。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企业创建一个品牌是漫长的过程,短则三五年,长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商标作为品牌的象征,是企业巨大的无形价值,是企业发展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