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市场分析 » 正文

“死神锅巴”包装印世界最辣 工商部门: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来源:南海网   责编:羽佳   浏览次数:2217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最近,网上一款名为“死神锅巴”的食品卖得很火,宣称其辣度仅次于军用催泪瓦斯,并标榜为“死神的食物”。不过,海口的张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尽管该产品在海口年轻人群体中非常流行,可她感觉辣味不正常。

【中国包装网讯】最近,网上一款名为“死神锅巴”的食品卖得很火,宣称其辣度仅次于军用催泪瓦斯,并标榜为“死神的食物”。不过,海口的张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尽管该产品在海口年轻人群体中非常流行,可她感觉辣味不正常。南海网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疑为三无产品。网站上展示的检验报告中所标称的生产厂家,因生产的同类产品菌落总数超标58倍,今年11月被河南省食药监局通告责令召回。

记者调查:死神锅巴网上热销疑为三无产品

最近,海口的张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经过朋友介绍,她发现网上一款名为死神锅巴的食品卖的很火,宣称辣度仅次于军用催泪瓦斯,号称死神的食物,在海口年轻人群体中非常流行。“出于好奇,我也买了这个产品,不过辣味有些变态,产品包装也没有厂名厂址。”张女士认为,这样一款产品风靡省内外,如果存在安全问题,值得警惕。

12月初,南海网记者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网购了两盒“死神锅巴”。记者发现,产品盒子上确实没有厂名厂址,打开包装,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袋上也无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产品包装上印有人头骷髅,令人感觉不适。

南海网记者登录销售上述产品的京东官网,通过死神锅巴的宣传信息查询发现,该产品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产品为“死神辣条”,而非死神锅巴。检验报告上标称的生产企业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宇湘食品厂(以下简称宇湘食品厂)

销售的是“死神锅巴”,展示的检验报告中的送检样品为“死神辣条”,京东官网的采购人员称,有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死神锅巴”和“死神辣条”为同一生产企业,随后又称是运营人员上传图片的时候搞错了。


记者购买到的死神锅巴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信息。南海网记者姜飞摄

同类产品曾因菌落总数超标58倍被责令召回

记者留意到,今年1120日,有媒体公开报道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查发现27批次不合格食品,已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其中,包括扶沟县宇湘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谷蒜香嘴巴,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8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超标58;此外,该厂生产的1批次天然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8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

另有媒体报道称,今年8月,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食药监局在对10类食品207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后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包括标称扶沟县宇湘食品厂生产的蒜香嘴巴,菌落总数超标。

12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与周口市扶沟县宇湘食品厂法人代表徐明德取得了联系。对于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徐先生称,他们未生产过“死神锅巴”。“网上的检验报告使用的是该企业的,但这是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包装印人头骷髅标称世界最辣违法

尽管徐先生否认网上销售的“死神锅巴”并非他们生产,但记者登录京东网站浙乡邮礼礼品专营店发现,对方销售的标称扶沟县宇湘食品厂生产的“死神辣条”包装,图案与“死神锅巴”比较相似,都印有醒目的人头骷髅。另外,“死神辣条”包装上还标称“世界最辣”。

对于上述产品存在疑问,海口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无论是“死神辣条”或是“死神锅巴”,包装上印着人头骷髅,以及标称“世界最辣”,均严重违法了广告法。

据海口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使用“最佳”等用语,同时,不得含有恐怖内容。消费者可向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举报。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死神锅巴 本站关键词: 死神锅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耗费10年,斥资2.8万亿!为奥运会押上家底的日本,还是难逃一劫 2020年后千万吨箱板瓦楞纸新产能或大批被取消、转移
2018年中国造纸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包装纸行业集中度较低 人员“就业难“遇企业“招工难“ 矛盾如何化解?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