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近日,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检验员在现场查验中发现,一批出境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包装标记不符合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定结果所示的危险类别,检验员依据相关法规判定该批危包使用不合格。据悉,该批货物危险特性鉴定结果显示主要危险特性为8类腐蚀性,次要危险特性为3类易燃液体。现场查验发现该企业所使用的包装为仅印刷有3类易燃液体标志的包装。该包装忽略了货物的主要危险性,且危险特性标示不齐全。检验人员对企业开具不合格通知单,重新选用合格的包装后方准予放行。
不当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应急处置等环节都会对相关人员产生误导作用。天津8.12事故教训历历在目,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当处置产生的次生灾害无法预料。2004年5月19日,由宁波空运至香港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UN2487的主危险性为剧毒、副危险性为腐蚀性的危险货物异氰酸苯酯,到港卸货时因货物泄露放出的有毒气体,造成6名工作人员受伤入院。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批危险货物托运代理未申请我局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伪造化验单证,将禁止空运的危险货物匿报为未非危险货物运输。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不能“上错花轿”,为危化品选择危包一定要“对号入座”,依据货物的危险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利,造成后续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