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财政补贴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财政补贴半导体照明产品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推广收尾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3年度财政补贴LED照明推广工作于2013年10月结束,请各推广企业认真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经验,并于10月30日前将经由实施项目所在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上报。各市节能主管部门应对中标企业拟上报的推广信息进行核实。
二、中标企业原则上应直接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不得倒买倒卖。在年度推广截止前签订了供货协议,并且用户方已预付一定比例货款的,可作为有效合同申请补贴,但项目须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待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审核,国家、省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三、中标企业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工程总包方等第三方合作的,需签订明确的三方合作协议或关联协议,确保中标产品安装使用到位。中标企业与连锁机构合作的项目(包括直接与集团公司(总部)签订供货协议,或与分支机构分别签订供货协议的)均应在使用所在地申报。
四、国家将继续开展2013/2014年度LED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请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财政局认真调查统计,提出本地区2013/2014年度LED照明产品(包括LED球泡灯、筒灯、射灯和LED路灯、隧道灯)需求数量、品种、规格等,并请于2013年11月13日前报省经信委资源节约处、财政厅经建处。
联 系 人:王 超、宋雅男
联系电话:0531-86113450 82669767
传 真:0531-86120571 82920731
邮 箱:zyjygg@163.com sd82669758@163.com
附:2013/2014年度LED照明产品需求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 山 东 省 财 政
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 厅 经 建 处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
2013/2014年度LED照明产品需求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数 量 | 品 种 | 规 格 | 备 注 | |
球泡灯 | ||||
筒 灯 | ||||
路 灯 | ||||
隧道灯 | ||||
合 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