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7月10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15个省辖市和永城市、鹿邑县(市)2个省直管县146家企业生产的211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经抽样检验,211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 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QB/T 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GB/T 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QB/T 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 2665-2004《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 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GB 18006.1-2009《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及《2017年第2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热合强度、剥离力、抗摆锤冲击能、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标、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蒸馏水、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三项)、游离酚、乙醛含量、锑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