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据《人民日报》5月7日报道,日前,环保部发布对28个城市的督查通报,发现一些痼疾。其中,“花式造假”再次闯入视线,部分企业在监控设备和监测数据上动起了手脚,有的偷天换日,有的暗度陈仓,有的企图蒙混过关。
多少年来,污染监测数据造假从来没离开民众视野。而环保部也对此类问题多次要求严肃处理,甚至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也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数据造假现象仍然很频繁,为什么?数据造假怎么就管不住?窃以为,还是执法不严,新环保法的实施存在操作漏洞。
其实想想,他们敢于造假数据,根源在于他们害怕惩罚。可见,在利益攫取与环境安全发生冲突时,他们还是有所顾忌,之所以顾忌变成肆无忌惮,不过是我们的监管部门打了盹,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双重懈怠下,他们的心中无形产生了一种被保护的假象。或者说,怠政的监管者就是这些数据造假者的“帮凶”,而这样的渎职是以牺牲民众的健康和公共环境安全为代价的。
当然,监管也不能只依靠监管部门,而是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对染物排放监督的大军中来。众人拾柴火焰高,君不见“朝阳群众”在对吸毒者的举报上做出了多么大的贡献,如果简单依靠警察,总有监管不到的地方。只有把老百姓的力量融入过来,才能真正编制起一张监管网络,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反过来,我们再看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新环保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究竟何种行为才构成犯罪,该条并无相关细则。模棱两可的说法落在具体行为上必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会给违法者更多钻空子的机会。
其实看似丁是丁、卯是卯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或许有更多变通途径。既然何种行为犯罪并无下文,那么真正的犯罪行为恐怕并不能得到惩处,如果通过“活动”关系,找个“尚不构成犯罪”的理由,罚点款或者拘留几日并不是无可能。而这点处罚与他们规避检查所带来的实际效益相比,恐怕只是九牛一毛。
所以,一方面是制度的再完善,另一方面是对监管部门人员的严要求,只要执法者自身建设没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惩处一起,哪里还会有这么多的造假者登堂入室,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