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7日宣布,就食品标签法令征求民众意见。此次意见征询的时间为60天。
据了解,该法令就餐馆、咖啡店、熟食店、电影院、面包店、冰淇淋店以及自动售货机中销售的食品的标签做了明确规定,并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签署,并在征求完意见之后,开始实施该法令。同时,该法令还规定,全国各个超市销售的包装食品上必须贴有营养标签;部分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内,餐馆销售的食物也必须贴有营养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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