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国际货物贸易,我国于2005年启动《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ISPM15国际标准),统一在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IPPC专用标识, 直接替代植物检疫证书,这项措施大大减少了国际贸易成本,促进了我国外贸事业发展。为同步于ISPM15国际标准的修订和国际贸易成员国的认同,质检总局及时修 订出境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对IPPC标识内容进行调整,进一步简化标识内容,并于国际标准修订要求相吻合,避免境外识别时引起误解。新的样式如下图:木质 包装处理官方标记由专用标志和国家代码(XX)、省级区域代码(32代表江苏)、负责生产者或处理方法提供者代码000和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代码(YY)组成,上述因子缺 一不可。新要求已于9月1日起实施。
南通检验检疫局提醒外贸单位,外贸货物带有木质包装的,须使用经检疫处理合格并加施规范,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同时向除害处理企业索取合格凭证且可通 过合格凭证上的防伪码识别真伪。目前,南通检验检疫局已通知除害处理单位换用新的IPPC标识,将统一使用电加热烙印机加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