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发票,古称“发奉”,又叫“抄奉”“发条”。古代的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一般采用毛笔书写,执笔者多为书法功力深厚的账房先生,因此古代的发票往往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价值。
近现代时期的发票是从清代咸丰、同治年间开始出现的,多采用雕版印刷,在发票上印刷有固定的内容,如商号名称、地址等。民国时期的发票更是受到欧美国家发票格式的影响,在纸张选用、印刷技术、图文设计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票面上也开始出现一些优美的线条和纹饰,有的还印刷有商品简介及表示吉祥和生意兴隆的语句,能够起到良好的广告宣传作用。这一时期的发票按要求还要贴上国家印制的印花税票,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依据,这也是和古代发票的一大差别。
笔者收藏了一张民国时期的老发票,票面呈长方形,尺寸为15厘米×24厘米,繁体、竖版印刷。票面最上方是厂家的广告文字:“敬启者:我国过来各种玻璃瓶及化学器皿一项,需用日广。敝厂采用上等材料与外国原料,聘请专门技师专制各种大小药瓶及化学仪器。以上各货充足,应有尽有,货价从廉。如蒙惠顾,无不竭诚欢迎。”(原文无标点)票面中央是一个花草图纹围成的长方框,框内右侧印有“发奉”字样,自右至左竖行以毛笔详细填写商品名称和货款数额。左侧下方红色小方框内有“和成玻璃制造厂发票”等文字及印章。票面最左侧是“民国三十七年7月21日”等字样,表明了本单交易的时间。最右侧是“重庆制造厂:国珍街四十号”等文字,票面下方还贴有紫、蓝、绿三张印花税票。历时70余年,整张发票依然保存完好,图文色泽如新,非常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