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连日来,在深圳市有关责任部门持续开展消防“拉网排雷”整治专项行动,对各区的工厂、娱乐场所等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因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不合规,且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多名包装印刷厂老板已被刑拘。
3月3日下午,东方派出所联合街道安监部门对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综管大楼东侧铁皮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场所非法储存了27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涉案金额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目前,该场所负责人宋某兴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员工宋某钦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1日下午,宝安公安分局松岗派出所在持续开展消防“拉网排雷”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发现一包装厂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甲基丙烯酸甲酯,易燃,有强刺激性气味,有中等毒性)大大超出了当天的用量,且仓库内无任何消防设施或器材,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目前,宝安警方依法对公司老板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8日,宝安区公安分局镇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宝安区留仙洞村山上一铁皮房内有非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窝点,镇南派出所立即出动,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查扣易燃易爆危险品3吨多。
目前,涉事的主管杨某已被宝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其他两人经训诫、教育后释放。
2016年12月29日下午,深圳松岗东方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某印刷公司三楼仓库内非法储存了3347公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其中多为油墨、固化剂等,主要成分为甲醇。
经调查,该公司三楼仓库下方就是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并且该仓库没有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消防设施也十分简陋,一旦发生危险将严重危及整栋楼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随即将朱某和刘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宝安警方对朱某和刘某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包小编友情提醒各位老板们,包装印刷企业的必备的甲醇、天那水等是国内明文规定的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内。此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价值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企业负责人将被刑事拘留。
目前经济脱实向虚越发严重,实体经济持续低迷,包装印刷行业生意难上加难。但在企业左支右绌之际,千万别忘了这些危化品的规范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