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现状及预测 » 正文

这些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请注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金羊网   责编:阿诺   浏览次数:3565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糕点不合格4批次……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7年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5大类食品,共506批次进行抽检,10批次质量不合格。其中,佛山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致病菌。18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场,未发现有被通报不合格批次的佛山饮用水销售。

【中国包装网讯】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糕点不合格4批次……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7年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5大类食品,共506批次进行抽检,10批次质量不合格。其中,佛山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致病菌。18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场,未发现有被通报不合格批次的佛山饮用水销售。

一款包装饮用水检出致病菌

广东省食药监通告称,此次抽检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共506批次,其中10批次质量不合格。

其中,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天天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1016日生产的规格为18L/桶的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据介绍,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致病菌,对人体有害。造成此类致病菌的原因,与生产企业的工艺、设备、车间卫生管理和水源地等有关。

通告显示,还有肉制品3批次不合格、酒类2批次不合格和糕点4批次不合格。

目前,上述不合格产品已由相关食药监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广东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走访:广州市场未发现天天一泉饮用水销售

“从没进过这个牌子的饮用水。”在天河路一家大型桶装水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不敢随便进货,他们销售的都是知名品牌的桶装水。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多家饮用水销售公司和商场,均未发现有被通报不合格批次的佛山饮用水销售。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只要被通报不合格的食品,都会第一时间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不让不合格批次的食品继续在市面上流通。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有商家在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情况,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进行查处。

附不合格批次产品

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天天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1016日生产的规格为18L/桶的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标称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1010日生产的规格为160/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

标称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101日生产的规格为160/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

标称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1024日生产的规格为160/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

标称吴川市江南酒厂2016110日生产的规格为600ml/瓶,56%vol56°台湾高粱酒,氰化物超标。

标称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潮兴酒厂2016821日生产的规格为610ml/;28%vol的红米酒,酒精度不达标。

标称广州市耿兴食品有限公司20161011日生产的规格为90(g)/袋的红豆沙司面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标称闽峰食品厂20161023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豆蓉饼,酸价超标。

标称汕头市苏南糖果厂有限公司20161026日生产的规格为300/盒的麻薄酥(烘烤类糕点),大肠菌群超标。

标称东莞市麻涌丰润谷食品有限公司20161026日生产的规格为90/袋的尚谷食代(椰奶味),酸价超标。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包装饮用水 抽检 本站关键词: 包装饮用水 抽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