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苏多家外资背景软包厂获国税局发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2   来源:互联网   责编:荔枝   浏览次数:1350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日前,在江苏投资较大的跨国公司总部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都接到了一份来自中国国税系统的信函。这其中包括了3家外资背景的软包厂,其中软包装行业的巨头安姆科、毕玛时、三樱包装都在其列。

【中国包装网讯】日前,在江苏投资较大的跨国公司总部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都接到了一份来自中国国税系统的信函。这其中包括了3家外资背景的软包厂,其中软包装行业的巨头安姆科、毕玛时、三樱包装都在其列。

江苏3大外资背景软包厂获政府发函

信函由江苏省国税局统一发出,详细描述了中国的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

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提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济贡献度”,使跨国公司总部在业务重组和利润分配时更加考虑中国立场,减少跨国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利润,最终让更多的税收和财富能留在中国。

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姜跃生认为,这是按国际惯例,向跨国公司提出建议,透过遵从“规划引领在先、调查调整在后”的原则,可促使跨国公司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

在过去的数十年发展中,江苏曾以国际代工模式取得了利用外资、国际贸易的爆炸式成长,创造了外向型经济的奇迹,但这使得外向型经济中外资企业贡献大,而本土企业实力与本省经济总量不成正比。这也是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需要“补短板”的领域之一。



外资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不匹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从江苏情况来看,多年以来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存在企业职能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不一致的格局。

此前南京海关在一次调研中发现,外资在华机构,一个常用的、合理合法的利润转移手段是,企业所需的资金都以高息模式向母公司“借款”。此外,则是通过跨境交易特别是关联交易。

致力于国际税收和反避税研究的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建伟认为,本次江苏国税发布的管理规划,是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15年10月5日发布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一揽子最终报告及2016年2月提出包容性框架以来,应对BEPS行动计划的原则性要求和落实BEPS行动计划的分类要求的最新体现,代表了中国官方主管税务机关对长期以来中国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中深受影响的有针对性的主要立场。

江苏作为全国第4大省,3家外资企业背景

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已被安姆科收购)

宝柏包装公司为香港宝柏控股有限公司兴建的独资企业,1995年10月创办,是江苏省“外商投资技术企业”。主要生产药品塑/铝、纸/铝/塑、铝箔的卷膜、袋,食品包装高温蒸煮型、真空型、多层复合型及铝/纸、纸质的卷膜、袋等。公司1998年加盟欧洲最大包装集团VAW。2001年通过SGS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4月成为全球第二大铝业公司Alcan Lnc集成团重要成员。2004年11月通过BCC的ISO14001/OHSAS8001管理体系认证。

毕玛时软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毕玛时软包装(苏州)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成立于苏州工业园区。公司拥有建筑面积5000m2的厂房, 包括10万级的洁净室,独立包装车间和仓库。公司引进多条先进的加工生产线和检测设备,可以为医疗器械提供广泛的包装材料,如拉伸薄膜、高阻隔材料、特卫强®和纸的卷材、包装袋及片材等。

三樱包装(江苏)有限公司

三樱包装(江苏)有限公司前身是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由Sun A SH Enterprise Co.,(HK)Limited 100%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占地7.2万平方米,注册资本4150万美元,投资总额11950万美元,资产总额达6.3亿元人民币。主要致力于复合包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种类涵盖食品包装、日化用品包装以及药品包装等诸多领域。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耗费10年,斥资2.8万亿!为奥运会押上家底的日本,还是难逃一劫 2020年后千万吨箱板瓦楞纸新产能或大批被取消、转移
2018年中国造纸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包装纸行业集中度较低 人员“就业难“遇企业“招工难“ 矛盾如何化解?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