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有史以来第一次,美国国会通过一项立法,即针对商业秘密的盗用,当事人可以提起联邦民事诉讼。2016年5月11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了《保护商业秘密法案》(the Act)1,该法案赋予当事人对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在联邦法院进行起诉的权利。此前,商业秘密窃案件取由州法律管辖,而大多数州则采用统一商业秘密法(UTSA)的某种翻版。与专利权和版权保护不同的是,宪法并未规定国会要将商业秘密作为一项权利赋予人民。新的联邦法案并不会取代州立法,它仅为商业秘密持有者提供联邦司法援助。
什么是商业秘密呢?商业秘密是机密的、有商业价值的、能为所有者带来不断竞争优势的信息,如可口可乐的秘密配方和谷歌的算法。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商人必须采取措施。换句话说,它必须限制获取,防止泄露,更不能对外公开。举个例子,一旦信息作为专利被发布,它将不再是商业秘密。因此,当你决定是否去申请专利时,应该考虑一下是否需要继续将其作为商业秘密。例如,不能被反向工程的工艺流程其本身就受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一旦公开,即使是通过非法手段,它也不再是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有很多。首先,对于那些“需要知道”此信息的人采取访问限制。其次,为关键制造和处理技术创建安全领域。再者,保证信息被加密或者限制计算机访问。最后,让员工执行规定了他们的保密义务的就业协议。同样,别忘了“访问者”。许多公司要求参观设备的访问者签字登记。某些时候,在某些领域限制手机和相机的使用是十分明智的。
想一想专利保护花费了若干年才实现,而在3D打印领域,一个设计可以在数小时之内被扫描并复制出来,不得不说新法案为此提供了专利权之外的保护。新法案同样适用于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但需注意的是,该法案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的责任豁免。例如,以下情况披露商业秘密将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私下与联邦、州或者地方政府官员或直接与间接的与律师达成的;仅是为了报道或调查涉嫌违法行为;在投诉中或在诉讼中的其他文件中。同样,因报道了雇主的涉嫌违法行为而被雇主报复,对此提起诉讼的个人可以向私人律师披露商业机密,同时也可在审判过程中使用商业秘密信息。
知识产权协议是最重要的保护形式。例如,雇员协议、咨询协议、共同开发协议和许可协议可以清楚地阐明处在任何关系中的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这些协议的成本不一,但是总体上远远少于专利保护。在几小时之内凑成一个协议是十分容易的。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实现。
商业秘密一般可以在协议中确定,毫无疑问,这些信息是受到保护的。如果随后会提起关于商业秘密信息的诉讼,那么记录商业信息秘密则会提供额外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