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地区性PP和LLDPE期货合约于2007年6月25日开始投入商业交易。北美、欧洲和亚洲合约的交割通常限制在本地区的交割仓库。简单的说,LME的北美PP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买方收到的是位于休斯顿(Houston)或者巴吞鲁日(Baton Rouge)交割仓库的仓单;欧洲合约的买方收到的是位于阿姆斯特丹(Rotterdam)或者安特卫普( Antwerp)交割仓库的仓单;亚洲合约的买方收到的是新加坡注册的品牌。
外界知之甚少的是LME初次挂牌的地区性PP合约和LLDPE合约。本文对此类合约的“交割日系统”进行了描述,并对“交割日系统”如何在塑料交割、现货定价和对冲操作等方面发挥作用进行了描述。(注:由于上述合约仅仅涉及塑料商品,下文谈到的塑料期货合约即是LME的PP合约和LLDPE合约,也就是所谓的地区性合约,与LME的传统合约有所不同)
什么是“交割日”
交割日是指期货合约的买方支付货款并收到塑料仓单的日期,这些仓单符合LME的交割标准。对于期货合约卖方来说,交割日就是交出仓单和收取货款的日子。
然而,实际交割的合约数量很少。对于买方和卖方来说,交割日是与经纪人交换现货并对买卖差价进行结算的日子。
LME提供的PP和LLDPE期货合约中,即期至3个月合约的交割日覆盖了所有工作日(即每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交割);第4至第6个月合约的交割日为每一个星期的星期三;第7至第15个月合约的交割日为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上述合约于今年的6月下旬开始交易,LME同时将原来的“全球性塑料合约”改为相同到期日的“地区性合约”。此外,LME的会员还提供了场外(OTC)合约(包括远期或互换合约),其交割日超过了15个月的期限,这个期限也是LME提供结算的最大期限。正如下表所述,LME的交割日系统是一个混合体,包括即期至3个月的滚动合约和交割日超过3个月的合约:
在到期转为即期合约之前,第3个星期三依然作为15个月的期货合约进行交易,因而其交易量和持仓量都非常大,且流动性良好。对于金属合约来说,(从给定交易日起算的)交割日为3个月的合约是非常重要的合约。该合约的买卖会导致仓位频繁发生变化,向不同的交割日滚动移仓,但在塑料市场上,惯例却有所不同。事实上,如果即期合约在交割日能够成功的移仓,这就意味着交易者可以妥善处理即期合约,将到期日调整到所需的远期交割日。
交割日系统可以被看成一个合成体,由其他交易所(如NYMEX交易所)挂牌的逐月合约与上述的分区合约集合而成。然而,滚动即期合约的过程和合约到期的表现形式都极具特点,尤其适宜企业的参与。
下列各章将对上述特点进行讨论:
“交割日系统”改善基准价格的定价过程
LME的大多数“塑料期货”近月合约都在最后交易日到期,但交割却发生在随后一个月的第3个星期三。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特定的LME合约开始变为近月或即期合约时,其距实际交割日最多长达50天之久,且到合约到期时,距交割日还有多达20天。由于“即期聚酯价”被理解为“两日交货价”,因此,原来的LME“逐月期货合约”缺乏精确的现货对应价。在未来15-50天临近交割日之时,一种称之为“调节窗口”的机制,使“交割价”和“近月期货价”之间能够进行调整,并可以借助“远期价格曲线”对其差异作出解释。当时间升水或者远期升水出现时,LME的近月和即期合约将在高于现货价升水的条件下进行交易;而在延期交割或者出现远期贴水时,LME近月合约将在低于现货价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交割日系统”的引入与“地区性塑料合约”的出台,首次使“现货价格”可以在交易所内使用。为替代不断变化的到期日,“LME现货价”具有为期两天的固定到期期限,从给定的交易日向前推算,从而在“LME现货价”与“现货塑料贸易商所观察到的现货价”之间建立了一种直接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价格发现的方法为所有参与者以及观察人士提供了透明性。交易的监管则由监管机构在不同的层面上展开。与通过普查评估价格的方法相比,这种价格较为真实且适用。此外,所有的迹象表明,对于公布塑料现货价来说,LME分区现货价是一种值得信赖的选择。这种现货价格的实用性非常重要,一些主要的塑料投资机构将此作为参与市场开拓的条件之一。
这种发展的结果是,LME的现货价将对实际交割价进行追踪,且不会因为远期价格曲线的变化,产生明显的评估差异。除了“地区性PP和LLDPE合约”预期有利于降低风险之外,即期价格的有效性还有利于将LME作为现货贸易的参考价以及生产者和加工者之间长期供应合同的参考价。此外,那些曾经拒绝根据“逐月合约系统”进行交易的公司,最近已经打算加入承认LME现货价可行的行列。
“交割日系统”简化交割的处理过程
在即期合约与3个月合约到期之间,存在六十多种不同的交割日。对于有意进行实物交割的卖出方,可以卖出期货合约,而该合约具有准确的释放仓单的时间和收取货款的时间。事实上,如果能够估算出仓单注册所花费的时间,而且是为了交割而卖出期货合约,那么就可以通过同时卖出近期交割的头寸并买入“原始标准交割日”头寸实现实物出借。这就是实物和即期合约的交换过程。
对于大多数其他商品期货合约来说,卖家并不在意交割期超过30天以上的交割意向。这就意味着对于等待交货的期货买家来说,何时可以收到实物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与此不同,LME的地区性合约的交割日系统对合约的买方提供了担保,确保买方可以在指定的交割日收到仓单。这就使得买方能够安排出库时间,或者提前与供货方进行协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交割日系统”有利于精确把握对冲风险
在套期保值的领域中,风险管理人员因循守旧,一直通过现货价格清算持有的套保头寸。例如在LME,在特定价位买入的套期保值者,可能在点价的那一刻卖出平仓。如果持有头寸的到期日与点价的时间不符,即使平仓的瞬间与点价的时间一致,但如果套保头寸的到期时间和点价时间不一致,也将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交割日系统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在LME,当预期要进行点价时,套保方可以对资金的处理作出安排,以使资金的处理时间成为交割时间,并与预期点价的时间准确一致。如果某计划于星期一(8月6日)进行点价的投资者,想满足其期货价格的要求,那么他应该买入交割日为星期三(8月8日)的合约。到了8月6日的时候,套保者卖出即期LME合约,并从供货商处买入塑料,由于现货与期货到期时间完全匹配,套保者将实现完美的套期保值操作。
结 论
总而言之,对于LME塑料期货的重大改进,也就是前面讨论的“交割日系统”和三个分区合约,似乎指出了第一代PP和LLDPE期货合约的不足之处。在新合约即将上市的时候,我们也在征询管理者的意见(认为塑料价格的波动仍然至关重要的那些人们),他们认为这种创新将受到舆论和实践的考验。我们预期,地区性PP和LLDPE合约上市之后的几个月内,创新可能引发业内人士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