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誉为是企业的“身份证”,打入市场的通行牌,所以企业的商标便成了企业的身价。于是商标这块金字招牌也便成为企业抓钱的一个金钯,既然能为企业带来钱财,也就成了假冒者发财觊觎的目标。内蒙古的许多知名酿酒企业被商标侵权搅得苦不堪言,维权战打得费钱费力,非常艰辛。
锡盟太仆寺旗酒厂早在1981年就为自己的“草原牌”白酒注册了商标,并且在1992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随之该企业也红红火火,经济效益直线上升。随着企业的日渐兴旺,借着他们厂发财的企业也纷涌跟进,近年来,市场上不断有“金草原”、“红草原”、“草原白”等品牌白酒面世,众多的草原品牌混淆了真伪,商标冒用使太仆寺旗酒厂流失了近300万元的销售额。“李鬼”们搅得该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真假难辨。在掌握了大量的侵权证据后,太仆寺旗酒厂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商标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查清侵权事实后,及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不久国家工商局的批复正式下达,鉴于其他商标文字表述的含义与“草原牌”的特定意义相同或相近,“草原牌”经过演化已成为特定产品的标识而不是同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所以,这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侵权案,“草原牌”的侵权行为才从此被制止。
包头市某知名企业从1999年开始,共生产20多万瓶侵权白酒。当调查人员对其在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白酒进行查封时,生产者和经营者均表现得大惑不解,他们认为自己的产品是经过严格的生产工艺酿造而成的合格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该企业侵权了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违法。还有一企业的经理向记者诉苦,他们企业不能全身心投入生产,每年需花费很大的钱财和精力去维权,维权战把企业搞得精疲力竭。
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商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内蒙古的商标侵权案特别是酒商标侵权案越来越多,严重地干扰了市场公平竞争。这位负责人说,一个产品的商标凝聚了企业无数的心血和艰辛,是企业决胜市场的法宝。有些企业为了打市尝走捷径,仿冒他人品牌;也有一些企业,由于对《商标法》缺少了解,在新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中,无意中侵害了他人的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不经意间成为被告。
随着我国加入WTO日期的临近,如何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更好地与世界经济接轨是内蒙古企业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我们在向假冒伪劣宣战的同时,另一种知识产权领域里的违法行为也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企业要创名牌树商标,只有踏踏实实地走自己的创新之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