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办法将在全国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实行将推进药店、医院的市场化进程,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也更加严峻。从4月1日起,顾客如果没有医生处方,就不能在全国任何一家零售药店购得大输液和粉针剂类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布此规定的同时,还发布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尤其强调,处方药、非处方药暂不允许网上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增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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