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日前宣布,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的国际义务,中国已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实施许可证制度。 解振华说,为有效履行对《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承诺,控制国内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消费量,有必要对这些物质进出口进行监管和控制。 国家环保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海关总署昨天联合签发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这表明中国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正式实施。 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要负责受理进出口企业登记申请、进出口配额的申请,确定国家和企业的年度进出口配额量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签发和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许可证;海关总署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签发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许可证监管验放。 为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于1987年制订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决定今后10内全部淘汰氟氯化碳和哈龙这些消耗臭氧层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