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江苏南通市财政局发布信息,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中央财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净资产一般不少于500万元。根据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扶持资金可以用于环保设备印刷升级改造、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升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旅游开发、文化产品的对外出口等项目。支持方式则有项目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另外文化产品出口项目由中央财政按照出口额及税收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财政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财政部网站进行网络申报,同时向市财政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文件。市区包括通州区相关企业可直接与财政局教科文处或文广新局产业处联系,电话分别为85594141、85099573。县(市)企业可与当地财政、文化部门联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