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6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在“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表示,截至目前,中国受到其他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600余起,加上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案件,迄今为止,中国作为被诉国的案件已高达700多起。
世贸组织日前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上半年,在全球反倾销措施实施数同比下降的同时,原产于中国的出口产品却沦为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
世贸组织的这项统计印证了王琴华局长披露的数据。针对反倾销这一贸易救济措施,王琴华认为,反倾销不是片面、无条件地保护,更不是保护落后,而是抵制不公平的低价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
王琴华认为,作为贸易救济措施的最大受害国,中国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十分谨慎。自1997年实施首起反倾销措施以来,截至目前,中国共发起反倾销案件34起,保障措施案件1起,主要集中于化工、钢铁等原材料性产品。
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满3年。从2005年开始,中国将步入WTO的后过渡期。据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关税总水平已由2000年的15.6%降至2004年的10.6%,2005年将降至10.1%,2008年将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