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商务部于2003年9月22日在北京举行了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是MDI反倾销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商务部成立后首次召开的反倾销调查听证会。听证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进行,为本案各利害关系方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
2002年6月20日,山东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MDI)产业,向中国政府反倾销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进口的MDI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02年9月20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MDI进行反倾销调查。
在此次听证会召开之前,商务部已对相关利害关系方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进行了实地核察,部分利害关系方先后向商务部提交了对本案的书面意见或陈述。
本案利害关系方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被诉国政府代表等共约100人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会上,各利害关系方围绕国内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倾销和损害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分别陈述了各自的意见,提供了相应的材料。日本和韩国驻华使馆代表本国政府阐明了立场。
商务部将在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的陈述意见,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本案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