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挑战
我国加入WTO,所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而首当其冲的是思想观念上的挑战。我们知道,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形成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来实现行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必须遵守的四项原则是:
一、非歧视性贸易(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二、稳定的、可预见的市场开放;
三、促进市场公开竞争;四、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
所谓的“非歧视性贸易”,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虽然而某些领域有一定的限制,但大部分领域是必须遵循的,我们不应存在任何饶幸心理,政府保护政策只能是暂时的,医药行业新一轮竞争已经开始了;而“稳定的、可预见的市场开放”的限定更说明了市场是不允许封闭的,不但要开放,而且要明明白白地开放,还要告诉人家你每年的需求情况是怎样;那么“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则是再明白不过了,不但是市场要开放,而且不允许设置人为的障碍,要公平竞争;“鼓励和发展经济改革”就是告诉你,你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加入世贸组织,按照以上的原则来调整你的策略、你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有问题就必须进行改革。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加入WTO对我们原有的观念将会受到巨大的冲击,迫使我们不得不真正地改变思想意识和经济观念。除了在思想观念上的挑战外,在经济体制,资本运营、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我国与美国达成的相关协议看,对药业影响较大的有:
1、伤制将成为过去,科技创新能力有限。
我国97%药品是仿制的,新药的研究开发能力十分薄弱。国外研究一种新药,其开发期一般为8-15年,需要投资5-8亿美元,我国目前的国力达不到。
2、出口产品取消补贴,退税将增加难度。
3、进口关税降至5.5-6.5%,使市场竞争加剧。
4、药业的体制将产生大规模、无边界的联合和重组。
鉴于此,我国制药企业的药品包装所面临的直接和主要的挑战是:
①新、特药方面面临国外大企业、大品牌、好包装的直接冲击。
②OTC方面主要面临三资企业和一部分国外企业乙类药的冲击。
与国外大型制药企业相比,我国制药企业无论在规模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均有较大差距,很难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同时在国内市场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较大的挑战,概括地说就是:一小、二多、三低。一小:大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数小;二多:企业数量多(7000多家),产品重复多(重复布点);三低:科技含量低(97%是仿制品),管理水平低(全国药厂通过ISO认证者寥寥无几),生产能力利用率低。(未完待续)